车千秋导读:“学法减分”是针对持有驾驶证的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参加网上交通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后,予以减免记分的措施。据公安部回复安徽省将于2021年6月底前正式开展学法减分工作。
“学法减分”政策即将推行,终于不再担心分不够了!
反馈标题:建议合肥交警部门开展学法减分试点
反馈时间:2021-03-17
反馈内容:“学法减分”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部署的交管便民措施。目前,全国多地已开展学法减分活动,效果良好,为广大驾驶人提供了很多方便,建议合肥在全省率先开展试点。
“学法减分”政策即将推行,终于不再担心分不够了!
回复单位:合肥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1-03-24
回复内容:根据省厅交警总队统一部署,安徽省将于2021年6月底前正式开展学法减分工作,将先期在滁州淮北芜湖三市开展试点。预计最迟年底前可在全省施行。
哪些人可申请参加“学法减分”?
持有“学法减分”业务已上线城市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或交管12123用户注册地为“学法减分”已上线城市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均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学法减分”。驾驶人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1次减免1分(不涉及罚款减免),1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包括6分)。
但有以下七中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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